刑天抬起珠珠的腿,用自己温热的大舌头,轻柔地舔去渗出的血珠。

“你干什么?”珠珠吓了一跳,又被他这么轻薄着,小脸儿又涨的通红。

珠珠的挣扎,在刑天的神力下丝毫不起任何作用。

腿上、胳膊上,果露在外面的肌肤,凡是被割伤了的地方,都被刑天细细地舔了一遍。

开始的时候,珠珠还拼命地挣扎,后来看到没用,索性就由着他去了。

珠珠悲催地享受着刑天的的细吻,她突然想到,传说古代有一个寡妇,胳膊被登徒子摸了一下,她回去就把自己的胳膊给砍掉了。

如果,她也要这么刚烈的话,自己估计砍完了,就变成传说中的人彘了。

不要!

珠珠没骨气地想:亲就亲吧,亲完了我洗洗就干净了,如果都砍掉,得多疼呀!

好容易等刑天把自己的大舌头卷了回去,还意犹未尽地舔着自己的嘴角。

“有那么好吃么?”珠珠就很怀疑。

她以为刑天是个怪兽,当然也可以有一些不为兽知的怪癖,比如:就像现在,明显的就是嗜血症。

刑天正享受地闭着眼睛,感受着刚才惊心动魄的悸动,被她一问,随口答道:“味道好极了。”

看来还真是个嗜血狂魔,珠珠吓得心里直突突。

看着怀里小雌性神色突变,刑天嘴角一咧,笑的莫名其妙:“以后,别再把自己弄伤了,否则下次就不是舔了。我直接咬破你的肌肤,把你的血都吸干净。”

“啊?”珠珠只觉得大夏天的,身上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。

“好,我以后注意。”依然是那个草包没骨气的珠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