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沾墨水写?”

曲雷厉猜测着,用鼻尖沾了砚台里半干未干的墨汁,在草稿纸上画了一笔。

墨迹又细又匀,沾一次墨水大概能写一个字,笔画多的字可能要沾第二次。

曲雷厉不觉得这东西很有用,但还是鼓励道:“很不错,拿着比鸡毛舒服。”

白珊珊捂嘴笑,“大相公,不是这么用的。”

“嗯?”曲雷厉疑惑地看向白珊珊。

白珊珊把食盒收了起来,站起身,往砚台里倒了少许清水,研磨了一会儿。

“给我。”

曲雷厉不解地把笔交给白珊珊。

只见白珊珊握住笔头,又是阵旋转,原来,另一头也能拆下来。

银笔中心,竟然另有乾坤!

白珊珊紧跟着把笔尖没入墨汁中,旋转墨囊上方用银子包边的木塞,就见玉管底部见了黑,随着木塞的旋转,墨汁渐渐升高,直到墨汁几乎盛满,白珊珊才停下。

“银匠师傅手艺真不错。”使用到现在,白珊珊非常满意。

墨汁进了笔芯,笔尖有孔……

曲雷厉隐约意识到了这支笔的真正用法,眼神里透出几分期待。

白珊珊麻利地将笔装好,右手握笔,在草稿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了自己的名字。

白珊珊——三个字娟秀俊逸,不同于毛笔字,却也有特殊的美感。

曲雷厉惊道:“这么好用?一次能把笔芯里的墨写完?可以写好几百个字吧?”

那可比常用的毛笔方便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