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胡走后,葫芦开始早出晚归的开始在通州附近找起良田来。

一方面,这也是一开始的时候,夫妻二人商量好的。

另一方面,葫芦也不想面对喵喵啊。

人家毕竟是小主子,推脱得太多不合适。

虽说自己的出发点是为了她好。

为了让喵喵不要老想着这件事,顾敏便把弘瞻这个大杀器给拿了出来。

弘瞻对新的环境还是陌生,哪怕是喵喵,虽说是一母同胞,不过,他也不并不愿意和喵喵过多亲热。

只不过,弘瞻对于探索新的环境,还是挺有兴趣的,虽说现在的院子比不过杏园,不过,并不妨碍他迈着小胖腿出去的兴趣。

“喵喵啊,不如你来和弘瞻比赛吧。”顾敏笑眯眯的建议道。

一个呢还是孩子,一个呢,腿脚稍微不便些,谁也没沾谁便宜!!

最重要的是,省得女儿一个劲的来打听银子的事。

你说有银子你就花啊,干嘛非得知道来路啊。

难道你吃口猪肉,还非得打听清楚,这杀猎的是哪个屠户,是在哪个菜市场杀的吗?

喵喵听了顾敏的建议,很是无语。

自己哪怕腿脚再不方便,不过,比起弟弟来,那肯定是强得多的好么。

自己迈一步,弘瞻要迈好几步好么。

可是,最后的比赛结果,让喵喵很是郁闷。

她居然在持久方面,比不过自己的弟弟弘瞻。

自此,姐弟俩找到新的乐趣了,那就是你捉我赶,一开始肯定是喵喵捉弘瞻。

不过,到了后来,喵喵累了,她毕竟在良复中,肌肉的力量不会这么快复元。

至于弘瞻,虽说他老跌倒,可是现在冬天,他衣裳穿得多,跌倒也不疼,照样起来跑跳玩。

而且由于跌倒得多了,弘瞻对于跌倒也有经验了,每天跌的次数在减少,脸上的笑容也在变得更灿烂。

由于跑得多,玩得多了,饭量也在增加,饭量一增加,他就更加有力气跑了,可以说是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循环。

因此,每次玩到最后,喵喵都会被弘瞻给抓住。

弘瞻到最后抱住喵喵的腿,总是开心得不得了,口水流啊流的。

“额娘啊,可不可以别让弟弟老流口水啊,是不是弟弟哪里有问题,所以,老流口水的?”

喵喵还是个很爱干净的人,第一次,被弟弟的口水沾到裤管,她忍了。

毕竟,是弟弟第一次和自己亲近。

第二次,她就受不了了,一脸嫌恶的样子,好容易忍住没有推开弟弟。

只不过是蹲下身,用帕子给她弟弟抹口水。

抹的次数多了,频繁了,她便向顾敏提要求了。

“小孩子流口水么太正常不过了,不信,你问问小葫芦,她弟弟小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。

你和大猫小时候也这样啊,每个小孩子都会流口水的,只是时间长短问题。”

反正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,顾敏所认识的小婴孩里,都流口水的。

只不过,流多流少,或者是多长时间的问题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