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煜有点心虚,毕竟任谁脸皮再厚,在和人聊自己感情的事情还是会不好意思的。况且现在这个感情的事儿还是八字没一撇的,从头到尾都是他厚脸皮地贴着别人,这说出来可实在是太损他的男人气概了。

宁芮夕看黄煜这个样子哪还会不知道,想了想换了个话题:“那你上次说要买礼物,也是给她?东西弄好了吗?”

黄煜想起自己去拿那个毛绒玩具时通讯室那个战友看着自己的眼神,那完全就是在怀疑他有什么不正常的嗜好。是啊,一个大男人买一个可爱的毛绒玩具,确实是不太正常。在部队就是这点不好,不管是从里面往外面寄东西,还是反过来,都要被检查了才能送出去或者送进来。

他都怀疑,他买玩具这件事估计通讯那边都传遍了。

买玩具的时候就已经这么纠结了,后面的工作更艰难。他本来就是五音不全的主,先是找歌纠结了很长时间,然后又是不停地听歌熟悉调子什么的。等到终于将那几首歌录完,他整个人都快脱层皮了。这可比训练累多了。

“嗯,弄好了。”

“那你打算寄出去呢还是打算亲手送给她?”

宁芮夕耐着好奇问道。

黄煜本来的打算是寄过去的,现在看到宁芮夕这样,求助道:“嫂子你觉得什么方法好一些呢?”

宁芮夕眨巴着眼睛,一脸无辜地说道:“你不觉得你拄着个拐杖,抱着个大毛绒玩具,在lutas下面等她上班比让她直接签收个快递效果要好很多了吗?”

黄煜还真没想到这个主意。

不得不说,最懂女人的还是女人自己。

要是让黄煜自己来,他绝对想不到这么个主意,而且是个听着就觉得好像还不错的想法,虽然这个过程中他可能要丢点面子。

但面子算什么,比起追媳妇这样的超级大事比起来,实在是太不值一提了。

黄煜想着,在分析了这件事的可行性后,就开始计划整件事了。

反正他现在受伤了,日常的训练也参加不了,索性直接和老大请个假出去一趟。

宁芮夕看着黄煜那兴奋的样子,想了想还是没忍住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:“黄煜大哥,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。”

黄煜抬头看着她,很爽快地笑着:“说吧嫂子,你和我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。而且我知道你说什么也都是为了我好。”

听到他这样说宁芮夕就放心了:“我知道你对邓小姐痴心一片,但是我想,如果这次你去看她她的态度还是没有任何改变的话,你可能还是要……”

她又不是傻子,自然能感觉到之前在公司时邓子瑜和韩武之间那有点暧昧的气氛。以邓子瑜的性格,如果不是她真的喜欢谁,是绝对不会和人搞暧昧的。

要是邓子瑜没有喜欢的人还好,但如果她有了喜欢的人,黄煜想要打动她的话,还真的是件不太可能的事。

“还是要什么?”

黄煜不解地皱起眉。

“有时候,缘分是不能强求的。你和邓小姐遇上了是缘分,但是你已经努力过的。感情这种事,并不是努力就有结果的。所以我想,要是邓小姐还是没有任何回应的话,你可能要稍微改变一点了,至少,为自己多考虑一些。”

宁芮夕不好把话说得太直白。毕竟,这样拆人姻缘的事情,怎么看都不是好事。

黄煜沉默了。

宁芮夕的意思他是懂了。只是他心里是那么想的吗?等到时候她海水对自己不冷不热,甚至有可能连礼物都不收,那时候他真的做不到从此以后断了这根线,不再和她联系了吗?

可是宁芮夕的话也很有道理。她显然是为了自己好,要是连自己带伤去给她送生日礼物都没能让她有任何动容,只怕之后再做其他的也是无用功。

心里知道是这么回事,当真正要做的时候,还是觉得纠结。

这个话题实在不算好,宁芮夕说了有些后悔,特别是看到黄煜那纠结的表情时更不好意思了。

她知道自己在这个时候泼冷水会让黄煜受很大打击,早知道的话,就不说了。

人心都是肉长的,黄煜大哥和韩武之间谁更优秀,谁更有责任感,谁更值得托付,这是个很明显的问题。邓子瑜并不是傻子,她应该能看得很明白的。所以如果她是真的对黄煜大哥没意思的话,应该会很快说清楚的。

“嗯,嫂子谢谢你,我知道的。”

在这样两人都尴尬着沉默的时候,是黄煜率先开口打破了这种无言的安静。

看着黄煜脸上那依旧灿烂的笑容,宁芮夕知道他心里已经有了打算了,也跟着松了口气:“那就好。”

黄煜的腿伤不是短时间内能移动的,不过一周之后他就开始拄着拐杖走了。然后在拄拐的第二天,他人就消失了。

别人不知道情况,宁芮夕却是清楚的。

因为对方是来宿舍找高翰请假的,再加上她自己本身就是知情者,所以很清楚黄煜这次消失人去了哪里。

黄煜的腿是开不了车的,不过他自己找了个小兵当司机开车送他出去了。他只是让人把他离得最近的汽车站,自己坐汽车回了市里。

“哇,好可爱。”

“哈哈。”

“他脸红啊脸红了。”

“真俗气,都这么大年纪了还送玩具,真怂。”

各种议论声从这些刚刚下班的白领身边传出。

而基本上走出写字楼往外走的人,都会被门口不远处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给吸引。

那是个个子很高的男人,穿着看不出牌子的简单休闲装,衬托得他的身材更加的颀长性感。他一手拄着拐杖,还可以看出他一只脚上是打着石膏的,但是就算这样他还是站得笔直的,就跟立正一样。这个男人的长相算不上多么的俊美帅气,但是很有味道,那是一种很爷们很坚毅的感觉,是现在很多男人所欠缺的。

最吸引人的,是他手上抱着的东西。那是个大概一米二的米色毛绒玩具熊,熊的样子憨态可掬的,很可爱,让人看到就忍不住想抱抱。但问题是,这个熊和那个气势冷肃的男人的形象实在是太不符了。

不仅是不符,还有着强大的反差。

就是这种反差,吸引了来往路人的注意。

所有人都看得出来,这个受伤了气质很神秘的男人,是来接女朋友或者求爱的。

不过毛绒玩具那是学生时代的女孩子比较喜欢的东西,lutas里的女性都是职业白领,他们已经更喜欢另外一些东西了。如果说是一个开车跑车的精英男,再捧着一束无敌大的红玫瑰,或者是当着众人的面就来个跪地求爱,掏出的礼物也是善良的钻戒什么的,这样对她们来说才比较有吸引力。

像现在这样,抱着个毛绒玩具的,怎么看都是学生时代的恋爱方式。现在拿到公司里来,实在是太幼稚了。

虽然这些白领里有些对这个男人幼稚的求爱举动很不屑,可是毕竟女人都是追求浪漫的生物,再加上这个男人条件不错,还顶着这么多人的注视冒着丢脸的危险有勇气做出这样的举动,就说明他的心有多坚定。

这样一来,又忍不住让人嫉妒起那个被他追求的人了。

于是乎,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话也就跟着冒出来了。

慢慢的,越来越多的人从那栋高耸的写字楼里走出来,也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那个神秘的男人。

于是乎,围观的人更多了,投注在那个男人身上的目光也越发多了。

黄煜的脸都快抽筋饿了。

天知道他现在多想骂娘,这些人都是闲的蛋疼没事干吗?站在这围观自己做什么?工作一天都不累吗?不是应该下班了就立刻冲回家休息或者开始自己的私人生活吗?怎么现在一个个都像是闲得没事干一样围在他旁边看热闹,而且看也就算了,还一个个指指点点的。说话小声点不行吗?窃窃私语就窃窃私语呀,一边做出身边人小声说悄悄话的动作,一面声音大得方圆几里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这是什么事?

黄煜现在算是真切地体会到了,追妻之路困难重重,是对身体和心灵的双重考验。

他一面注意着从写字楼上下来的人的情况,一面想着之前宁芮夕和他说的话。他突然觉得那那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。